全体研究生:
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关于拨付2022年兵团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》(兵教服中心〔2022〕10号)、《太阳成集团122cc官网入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原则
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,杜绝弄虚作假。
二、参评范围、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
参评范围:全日制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
奖励标准: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;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。
名额分配: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申请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具备参评资格:
1.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受到通报处分者;
2.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或培养环节考核不合格者;
3.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;
4.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者;
5. 未按时报到注册者。
四、评审程序
1.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,研究生导师、行政管理人员、学生代表任委员,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等工作。
2.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例如:课程成绩单、发表论文、授权专利及获奖情况等材料)。
3.学院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,根据名额分配,初步确定候选人。评审结果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间,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。
4.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、整理和审核。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学生若存在异议,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5.学校公示无异议后,研究生处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。奖学金由学校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,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
五、材料报送
1.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一份,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2.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成果统计表》(附件3)及相关支撑材料(支撑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,原件由学院负责校验审核,复印件需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“与原件相符”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3.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4.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(盖章)一份。
5.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(附件5)一份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参评成果为进入122大阳城集团攻读研究生以来所取得。
2.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,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。
联系人:党老师 联系电话:156099779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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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23日